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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寧與關懷 2017-05-21 點我下載

106年安寧療護進階班第01期

 

106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訓簡章

訓練單位名稱

財團法人高雄市張啓華文化藝術基金會

課程名稱

安寧療護進階班第01

報名/上課地點

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-18

報名方式

採線上報名

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:http://www.taiwanjobs.gov.tw/Internet/index/index.aspx 加入會員

2.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: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 報名

訓練目標

瞭解對末期病人的靈性陪伴、臨終關懷、文化觀點與病護關係,及舒適護理照顧技巧等。

課程內容大綱
及時數

日期

授課時間

時數

課程進度內容

2017/05/06

星期六

09:00~12:00

3

生死教育概論、生命與死亡的意義

2017/05/06

星期六

13:00~17:00

4

安寧療護的帶病生活與基本人性

2017/05/07

星期日

09:00~12:00

3

安寧療護的人道精神與人性關懷

2017/05/07

星期日

13:00~17:00

4

靈性陪伴與靈性接應、靈性陪伴的真諦

2017/05/20

星期六

09:00~12:00

3

醫療體系人性化改革、病醫與病護關係

2017/05/20

星期六

13:00~17:00

4

臨終關懷與文化諮詢、民俗另類醫療觀點

2017/05/21

星期日

09:00~12:00

3

口腔護理與餵食

2017/05/21

星期日

13:00~17:00

4

翻身擺位與移位、美足美手護理

 

05/21(日)授課講師為(黃裕雯護理師),其餘課程為許禮安醫師。

招訓對象

及資格條件

學 歷:不限
資格條件:1.本要點之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、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,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 ()具本國籍。 ()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()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、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證。()跨國(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。2.以參加過安寧療護班或現任為安寧療護工作人員,照顧服務人員為佳。

遴選學員標準

及作業程序

招訓:1.台灣就業通網站 2.郵寄紙本DM 3.透過本會網站、季刊、FB、電子報宣傳。

遴選:1.依台灣就業通報名順序錄取,正取名額於開課前10天以email通知繳費及繳交報名文件,參訓者需於通知後3日內完成報名手續(繳費及繳交身分證與銀行帳號影本),逾期視同放棄,缺額由台灣就業通報名順序遞補之 2.以參加過安寧療護班或現任為安寧療護工作人員、照顧服務人員為佳。

招訓人數

20

報名起迄日期

1060406日至1060503

預定上課時間

1060506日(星期六)至0521日(星期日)
六、日  09:00~12:0013:00~17:00上課,共計28小時

授課師資

許禮安醫師、黃裕雯護理師

費用

實際參訓費用$4,150

(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$3,320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$830

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%

退費辦法

一、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
(一)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

(二)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

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但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
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
二、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
(一)因故未開班。

(二)未如期開班。

(三)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

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

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

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說明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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